3月20日,中央政府网站发布了国务院3月12日出台的国发(2006)11号文件《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》,这是至今为止涉及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发布级别最高的文件。对于所涉及的十多个行业来说,这是一个意料之中的文件,必将引起业界高度重视。
“国发11号文件”明确将钢铁、电解铝、电石、铁合金、焦炭、汽车等行业列为“产能明显过剩行业”。将水泥、煤碳、电力、纺织等目前虽然产需基本平衡,但在建规模很大的行业列为“潜在着产能过剩行业”。早在去年十二月份发改委公布了《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》和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标》中明确对紧固件行业,生产低档产品小于8.8级以下普通紧固件进行限制性发展。“早就有预感,但还没有想到这么快就有文件出台”,浙江一位民企老总说“抚优汰劣”的原则以及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等措施均有利于行业里的“龙头老大”,这等于是给企业老总出了一道考题。既明确了风险,但实际上对行业的领头企业来说,也是一次机会。
国发11号文件还提出调整过剩产业8项相应措施:切实防止固定资产投资反弹;严格控制新上项目;淘汰落后生产能力;推进技术改造;促进兼并重组;加强信贷、土地、环保、安全等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;深化行政管理和投资体制、价格形成和市场退出机制等方面的改革;健全行业作息发布制度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