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进入《管理办法》目录库的电子信息产品就被监管起来了,不进入目录库就没有被监管,这种没有被监管也可以理解成‘豁免’。 ”
3月1日,信产部等部门制定发布《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》(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正式生效。按照《管理办法》规定,3月1日 后生产的电子信息产品将被强制加贴醒目的环保标志。但是,据TOM科技最新了解,这部被称为中国版RoHS的《管理办法》在起步阶段是“全豁免”的,并且在6种情况下可不贴环保标志。
3月1日15时,信息产业部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运行司司长周子学透露,欧盟RoHS指令把无法实现管理的产品列入豁免清单,但《管理办法》中没有任何类似的条款及豁免的方法,这是因为《管理办法》还处在起步阶段,可以说是“全豁免” 的。
周子学司长进一步解释称,进入《管理办法》目录库的电子信息产品就被监管起来了,不进入目录库就没有被监管,这种没有被监管也可以理解成“豁免”。
最后,周子学司长还介绍了目前6中可以不加贴环保标志的情况。具体如下:
第一,用于研发和测试的样机、模型、样品、展示品、暂时进口的产品;
第二,以出口为目的而进口的电子信息产品;
第三,用于维修和升级的电子信息产品零部件;
第四,一些旧的二手产品,也就是生命周期还没有到的;
第五,生产日期在2007年3月1日以前的电子信息产品;
第六,没有列入电子信息产品分类注释的产品。